各县(市、区)、汕尾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集和整合各种创新创业资源,搭建服务创新创业的平台,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的热情,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科技部和省科技厅有关创新创业大赛精神,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决定举办2023年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汕尾赛区)暨汕尾市第七届“红海杯”创新创业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一)企业为汕尾市内注册,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三)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22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五)入围省赛的成长组企业须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六)在往届省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在往届市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但不参加本届市赛决赛竞选。

二、大赛赛事及流程安排

大赛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征集项目参赛。

(一)报名参赛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日期:2023年6月16日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6月23日

(二)资格确认

报名截止前,市大赛组委会负责企业报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

(三)初赛

由省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专家登陆大赛官网开展网络评审工作。根据网络评审结果,由市大赛组委会确定60家企业(不足60家的以实际参赛数量作为晋级企业)晋级市决赛的企业名单。

初赛时间:2023年7月上旬

(四)市决赛

1.答辩评审。市决赛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按照大赛评选规则邀请评委对晋级市决赛的参赛企业进行现场答辩评审。参赛项目成绩排名现场公布,比赛全程向参赛企业开放。分组规则和评审标准采用市大赛组委会制定的有关规则和标准,评审专家需已进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专家评委库”,担任“红海杯”大赛评委,须提供工作申请表、个人简历、评委承诺书等报送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2.奖项设置。初创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成长企业组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若干名。

市决赛时间:2023年7月底或8月初

(五)推荐晋级省赛

1.尽职调查。对拟推荐晋级省领域赛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对尽职调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企业,取消晋级省领域赛资格。不接受尽职调查的企业视为退赛。

2.推荐晋级名单。市大赛组委会按照省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推荐名额和推荐要求,推荐晋级省赛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推荐原则:(1)推荐省赛企业按照比赛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2)优先选择晋级汕尾市第七届“红海杯”创新创业大赛决赛的企业,推荐数量不足的从初赛企业中选择;(3)成长组企业必须取得当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如市大赛分数靠前但未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则按分数高低选择下一家企业晋级,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完成日期:2023年8月10日前

三、参赛支持措施

(一)对获得汕尾市第七届“红海杯”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参赛企业给予创新创业补助。

(二)大赛合作银行择优给予贷款授信支持。

(三)择优推荐给大赛合作投资基金、创投机构等。

(四)择优推荐给大赛合作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五)大赛举办期间将组织配套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四、大赛相关工作

(一)组建和培训大赛基层工作团队

大赛基层工作团队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指派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大赛的组织宣传发动、赛事组织和辅导培训等工作。

(二)投融资对接

与相关投融资机构合作,组织参赛项目路演,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帮助企业搭建低成本快速融资渠道。

(三)启动仪式

举办2023年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汕尾赛区)暨汕尾市第七届“红海杯”创新创业大赛启动仪式。主要内容:总结2022年第十一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汕尾赛区)暨汕尾市第六届“红海杯”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情况,对汕尾市第六届“红海杯”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代表颁奖,宣布2023年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汕尾赛区)暨汕尾市第七届“红海杯”创新创业大赛启动。具体召开时间待定。

(四)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赛组织工作,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赛,重点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承担市级(含市级)以上科技专项的企业报名参赛,力争全市报名参赛企业达80家以上(参赛名额任务分配:汕尾城区及汕尾高新区共25家,陆丰市20家,海丰县30家,陆河县10家,红海湾开发区2家,华侨管理区2家)。

(五)为更好完成大赛各项工作,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指定大赛负责人和联系人各1名于6月8日前报市大赛组委会。

联系人及电话: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陈耀芳 3369796、杨皓(承办机构) 020-39075666,办公地址:汕尾市汕尾大道228号4楼。


附件:1.2023年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汕尾赛区)暨汕尾市第七届“红海杯”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方案

          2.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大赛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册表

         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暨第十一届“珠江天使杯”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3〕452号)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5日